close
暴怒哥

想探視小孩被刁難,超思念小孩的

孩子在前夫那裏

車程約2小時

每次約好要去看小孩

在之前就會找各種理由刁難

感覺上是要從我這拿到利益

才讓我回去看小孩

不然就有得吵了

再不然就是要舊事重提

搞得我很沒心情

跟他說道理根本不聽

傳簡訊說我騷擾

是他故意找碴把我惹生氣

還說要找社工陪同探視說我精神有問題小孩是他堅持要的

我當時也是一直爭取小孩

為了脫離他的家暴恐嚇行徑

我只剩探視權也取消告訴

當時就有朋友告訴我:這種人幹嘛不告到底

現在我覺得太輕易放過他了果然他現在處處找碴

甚至要找理由說我不適合探視小孩

更可笑的

他竟然要超低價格買我的房子

我不依就恐嚇我要去法院告我偽造驗傷單

真的超可笑的

明明是他打的~這樣也有得扯我很想孩子

但是每次行前都被弄得心情很不愉快

也常因為這樣打消看小孩的念頭

對我來說也是思念的折磨

但是我也不想讓他嘗到甜頭

就算我把我的所有給他

我想他也不會讓我好過

可憐的是小孩吧!
遇上這種只會拿小孩當要錢的幌子

實在令人質疑他是否真心想要孩子?此刻的妳必感到後悔與矛盾

所幸

事情並未到不可轉圜的程度

雖然沒有監護權但是還是有探視權

建議:1.找社工陪同去探視 小孩

探視時千萬別讓前夫再次激怒妳

一定要保持心平氣和的態度

別讓前夫製造陷阱陷妳於不義2.有探視權之一方若遭拒絕刁難之時

可以向監護者提出探視的要求

也可向法院起訴

請求定期探視子女。

如判決勝訴

但有監護之一方仍不履行

可向法院請求強制執行

強迫監護人交出孩子給沒有監護之一方探視。

如監護人仍拒絕配合的話

可依強制執行法第一百二十九條之規定

命他方容忍無監護權之一方行使探視或禁止他方為阻礙探視之行為

若其仍不履行

執行法院得拘提管收之

或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之怠金。

3.房子是妳最後的防線

別再意氣地輕易給他

既已離婚就別在意他的言行

有謂:非禮勿聽

有關他的一切舉動就冷眼相待

相信他看到妳這種反應知道他的詭計無法得逞

暴怒情況自不在話下

相對地過一陣子會覺得自討沒趣而改變

妳只要忍一陣子必能海闊天空加油!

*貼心提醒 (非針對個人) ~ 本人花心思回答 請勿在得到答案後移除問題*檢視圖片
遇到這種問題

你應該尋求律師的專業協助

詢問律師的費用

會比請律師出庭便宜

價格不放心你也可以先多問幾間

我是覺得你應該要

徹底解決這種問題.不然你就要等到小孩長大後有自主權了.我也跟你一樣有家暴

不過我為了小孩還在忍耐中

總是要等到

我經濟獨立後

才能爭取小孩阿

我們女人阿

在婚姻中就是處於弱勢

你要加油喔

想盡辦法對付那種可惡男人ㄅ
既然妳有探視權他又處處刁難妳.妳何不保留對話跟簡訊內容.他說要社工陪同不是更好嗎?這樣他如果在社工面前為難妳.以後妳要告他妨礙妳行使探視權.妳就有證據跟證人了.而且妳有驗傷單他提不出妳偽造的證據妳還能告他污告呢!他可能嚐到甜頭後妳以後會更難做事喔.他故意要惹妳時妳就先別跟他說話.避免他偷錄妳生氣時說的話將妳一軍.要堅持住喔.如果他妨礙妳看小孩 妳可以請朋友幫看看小孩的近況.或趁他不在時去看小孩.反正妳有探視權他也不能拿妳怎樣ㄚ!!而且與其妳房子低價賣他.還不如留下來將來給妳小孩.
媽媽您辛苦了

有些時候

真的遇到這麼樣處處找碴的前夫

家庭的問題真的很難解決.....但因為不是很瞭解您的問題是什麼?所以只能就我知道的回應。

若您是希望要回監護權

那就花錢諮詢律師

請律師走打官司一途

若是單純的要問怎麼辦?部分縣市政府有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

您可以問問看律師遇到這問題可以怎麼處理?基本上驗傷單是否偽造?您是否有精神疾病

絕對不是他說了算

聽起來前夫有暴力行為(對您、對您家人)

這部分有驗傷單、家暴紀錄以及警察為證

且他若致電到您家人任職的公司騷擾

相信這些也有同事作證

若您之前有家暴紀錄

甚至有通報社會局

那建議您之前與之前的社工聯繫

討論可以怎麼做

若之前無社工服務

一樣就到社會局詢問吧

律師與社工諮詢一起都多方瞭解

也許會對您有幫助

但畢竟前夫的行為難以用法律約束

(我是指探望孩子或騷擾的部分

可以嘗試透過法律或是社工處申請家暴令

禁止他騷擾家人或是讓您順利見孩子

但不管法律一樣觸法的大有人在

所以我才會說難以用法律約束)所以諮詢主要是提供您一個方向試試看

前夫除了本身的個性外

會不會也有認為您什麼都不懂所以處處打壓的可能性?若有

當您有足夠的知識可以去面對前夫時

也許也可以更有理去回應他那些找碴的話與行為。

加油:)
您好:您未能探視被處處刁難感同身受~~~~我建議您可向法院申請探視權該有之權益!寫探視申請書或未成年會面交往申請狀~~~~~~~寫完這些申請要自已先想好保障自已有利ㄉ內容以便法官協調時要列入記錄筆錄!男方如有提出任何內容您一定要看清楚是否有陷阱要字字僅慎~~~~~~~~以免男方拿協議內容陷阱爭議牽制刁難您~~~~我就是沒預防小人ㄉ爛招所以導致現在還一直要絞盡腦汁想辦法呢?~~~~加油~~~您一定要好好爭取妳該有之權益~~~不要放棄我們ㄉ權益~~~~~
大大你好~想請問你~你們離婚的時候有註明說你放棄小孩的探視權嗎?探視權是不能被剝奪的~你們當初是因為家暴所以離婚~那一定還有備案記錄~他如果要請社工陪同你一起看小孩~我覺得這樣對妳也比較好~因為社工也可以更了解你~至於房子我真的覺得你不用過給她或賣給她~因為他沒有資格~如果他還是繼續對妳恐嚇~你可以錄音~這樣你才會有機會對他提告~歡迎你寫信給我~或敲我及時~祝一切順心!
請你們全家人去她家理論報警 請警察社工協助你應該要怎麼辦?是我這麼不服輸的個性 應該會偷偷找人把他打一頓這各想法做法很偏激 但我相信 你前夫就是因為你跟你家人都太過善良了這種爛人救是要以惡制惡 沒看過壞人吧!!小孩也不只他在帶吧 自己跟他家人連絡唱哭戲 說你自己被打的怎樣 自己真的很想小孩再不燃完全放棄 等小孩大了 自然就會來找你了 知道很難 但你要保護你家人
您好這類狀況你要先收集他不讓你看小孩的證據然後向法院提出改定監護權或者重新酌定探視權的訴訟否則他一再刁難你沒法院判決你就只能吃悶虧有問題來信或到部落格留言

小孩不笨,生小孩,小孩發燒,拿小孩,像個小孩,小孩不笨2,親愛的小孩,領養小孩,小孩便秘,認養小孩小孩,思念,強制執行法,法院,處新台幣,拘提管收,最後的防線,非禮勿聽,離婚,怠金

暴怒哥
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10112805306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arrow
arrow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玩樂天下 的頭像
    玩樂天下

    玩樂天下

    玩樂天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